第437章(1 / 1)

一九八五年的夏天,納市西郊的小街上彌漫著一股揮之不去的暑氣。

十五歲的張誌強站在永昌雜貨鋪的後門,目光落在妹妹那雙已經磨破的布鞋上。

那一刻,他攥緊的拳頭裡,揉碎了最後一絲猶豫。

父母雙亡後的日子像是一把鈍刀,日複一日地磨著這個少年的心。

苦力、掃街、撿垃圾,能糊口的活計都乾過。

可這些來之不易的錢,連弟弟的學費都難以為繼,更彆說讓妹妹過上像樣的生活。

永昌雜貨鋪的後巷是他的轉折點。

那天,他看見幾個混混在收保護費,老板娘顫抖著遞出一疊錢,而那些人卻笑得張狂。

這個畫麵像一把鋒利的刀,剖開了他對這個世界的認識。

“要麼被人欺負,要麼學會欺負人。”

說這話的人叫老五,是納市裡出了名的混混頭子。

張誌強還記得那天,老五遞給他一支煙,目光裡帶著一種滄桑。

就這樣,他開始跟著老五混。

從替人傳話開始,漸漸接觸到更深的水域。

那時候的納市,地下賭場、五號泛濫如雨後春筍,每個角落都藏著見不得光的交易。

他學會了在白天和黑夜之間自如轉換,像一條在泥沼中遊走的魚。

第一次動手是為了保護弟弟。

幾個地痞在街上正在欺負張建,他提著一根鋼管就衝了上去。

那天晚上,他渾身是血地回到家,看見弟弟妹妹害怕的眼神,他卻笑了。

因為從那天起,再沒人敢再欺負他的家人。

一九八七年,他遇到了項民風。

那時的對方已經在道上小有名氣,看中了這個敢打敢拚的同齡人,和他稱兄道弟。

在項民風的帶領下,張誌強開始接觸更大的場麵。

從地下賭場到走私生意,從街頭械鬥到商業談判,他像一塊乾渴的海綿,瘋狂地吸收著黑道的規則。

“記住,”少年老成的項民風常說,“在外麵混,要有腦子。光會打架,那是小混混。要成大事,得懂人心。”

這句話成了他後來創建翰海的根基,可說這話的人卻並沒有悟出其中的道理。

一九八八年,張誌強十八歲。

他已經在納市站穩了腳跟,手下有了一批死心塌地的兄弟。

他把弟弟送進了最好的高中,給妹妹換上了新衣新鞋。

但他知道,這遠遠不夠。

那些年,他見過太多人倒在半路。

有人死於火拚,有人死於出賣,更多的人死於自己的貪婪。

他告訴自己,要活得久,就得活得強。

他開始瘋狂賺錢,隻要有利可圖,他都不擇手段。

“哥,你為什麼要這樣?”有一天,懵懂的張靜問他。

那時她還在上小學,對這個世界還保持著單純的想象。

張誌強沒有回答,隻是摸了摸妹妹的頭。

他不能告訴她,在這個弱肉強食的世界裡,好人往往活不長。

他選擇了一條不見天日的路,不是因為喜歡,而是因為這條路能讓他的弟弟妹妹看見陽光。

隨著年歲漸長,他越發明白一個道理:在這個世界上,沒有絕對的對錯,隻有生存的必然。

那些曾經讓他夜不能寐的選擇,漸漸變成了一種麻木的習慣。

他開始明白,有些路一旦走上,就再也回不了頭。

這就是張誌強,一個被生活逼上黑道的大哥,一個為了守護至親而不得不弄臟雙手的兄長。

在那個物欲橫流的年代,他用最原始的方式,寫下了自己的生存法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