馮琪峻接到來南城的工作通知時,正坐在省監察廳自己辦公室裡審閱一份材料。
這是關於省城某高官的投訴舉報,已經堆在他桌上三天了。
他看完最後一頁,在筆記本上寫下幾行字,然後把文件夾合上,推到桌角。
這份通知來得並不意外。
最近半個月,廳裡的氣氛微妙地變化著。
幾個與他共事多年的同事,忽然對他格外客氣,卻又避而不談南城的事。
馮琪峻知道,有人在背後操作這件事,而這個人足夠有分量,能讓省裡臨時抽調一個副廳級乾部前往一個地級市。
馮琪峻從不迷信巧合。
南城近年來的城市改造和拆遷項目早就有傳言,隻是沒人敢碰。
現在突然要他去,背後的推手是誰,目的又是什麼,他心裡其實有幾分判斷。
他沒有拒絕這項任務,也沒打算拒絕。
作為省監察廳的副廳長,這是分內之事。
馮琪峻做事從不左顧右盼,這一點跟他父親一模一樣。
他父親馮正山曾是省執法局的一名普通處長,母親張淑蘭則是基層法院的法官。
兩人都是那種“老古董”式的公職人員,一輩子兢兢業業,清清白白,從不拿原則做交易。
家裡條件不好,住的是單位老舊的筒子樓,父親的辦公桌用了二十年,直到退休才換。
而母親每次開庭前,都要把衣袍熨得一絲不苟,說這是對法律的尊重。
馮琪峻十二歲那年的一個傍晚,他第一次真正理解了父親的為人。
那天他放學回家,看見一輛黑色轎車停在他家樓下,一個穿西裝的胖子站在樓梯口,手裡提著兩條煙和一瓶酒。
他父親就站在樓梯上,麵無表情地看著那人。
“馮處,這事真的沒法通融嗎?就一個電話的事。”胖子的聲音很低,帶著懇求。
“程老板,我說過了,案子該怎麼查就怎麼查。你兒子酒駕撞了人,這是事實,該擔什麼責任就得擔什麼責任。”
“可那小子沒死啊,現在醫院裡好好的。”
馮正山的聲音突然提高了八度:“程老板!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?那是條人命!就算沒死,也是你兒子的責任!”
“我不是那意思,我是說……”
“沒什麼好說的。你的東西拿回去,我馮正山不收。如果你覺得不公平,可以去投訴我。投訴地址我都能給你寫下來。”
胖子的臉一陣紅一陣白,最終悻悻離去。
那天晚上,馮正山叫兒子到跟前,說了一番話:“琪峻,在我這個位置上,每天都有人想讓你幫忙。有的是小事,有的是大事。但是沒有什麼叫‘通融’,法律麵前人人平等,這不是一句空話。你要記住,做人做事,先問問自己心裡那杆秤,能不能挺直腰板。”
這些話烙在了馮琪峻心裡。
大學畢業後,他進入省紀委工作。
那時的省紀委主要查處一些低級彆的腐敗問題,很少涉及廳級以上乾部。
馮琪峻做事認真細致,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,也不管對方是誰。
2001年的一個案子讓他第一次嘗到了得罪人的滋味。
當時他查處了一起環保內部的腐敗案件,牽連出該廳一把手在項目審批中收受賄賂的證據。
鐵證如山,但當他把材料遞交上去,卻意外地被擱置了。
馮琪峻不甘心,直接去找了紀委書記。
“有些事情,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。”書記隔著茶杯看他,語氣平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