怡然微微點頭,又搖頭:“其實奴婢覺得她根本不會在意身體上的那些事兒,就好像她家三姑娘,自己酒後失身,照樣理直氣壯拿家裡的威逼彆人娶她一樣。她們隻在乎自己是不是快活了、得意了。”
“就算事情到了被揭穿的那一刻,她難堪和憤怒的不會是被丈夫以外的男人睡了,因為複有野心的人,本來就不會滿足於一個伴侶,不管身體還是心理,能被真正取悅過才是重點。”
林濃驚訝。
小丫頭好懂哦!
自己一直以來還真就是想的!
憑什麼男人就可以三妻四妾,她憑什麼就不能十二生肖全都集齊呢?
怡然給她按摩穴位,放鬆身體和神經,繼續道:“上官氏會痛恨,是因為她並非真的得寵,也不是真的懷了太子的骨肉。”
“那些憤怒,隻是她無法踩著這些,順利成為太子妃、成為能夠垂簾聽政的太後的不甘,和再也無法達到目的的咆哮!”
“但跟她睡了幾個男人,沒多大關係!而且這件事不是您設局,您不必覺得心裡不舒服,也或許她……正享受其中呢?”
林濃想了想,也是。
她為什麼要為仇敵感到悲涼?
那些被她、被上官家害了的女子之中,就有更為慘烈的。
既然她們做得出,那麼無論被怎麼報複,都是她們自己活該!
怡然指了指外頭:“今兒天氣不錯,也不那麼熱了,要不要奴婢陪您出去走走?劉夫人才出小月,叫上她,咱們到處逛逛吧!”
林濃點頭:“也好!等秋霜一來,這麼好的景致可就沒了!”
主仆倆準備了些東西。
打算喊上劉瑩幾個,去後麵的園子裡秋遊。
正要出門。
柳氏去而複返。
帶了自己釀的蜜,和各種果酒來。
讓林濃教她做果飲和調酒。
柳氏清冷,一笑之下如初雪融化:“這些都是最近新釀的,已經做了蒸餾,妾身嘗了下,味道都不錯。瑩瑩自失了孩子之後,就懨懨的,如今能走出來,是喜事一樁。”
“咱們可得好好慶祝一下。”
林濃在現代的時候去了不少酒把,喝過不同的雞尾酒。
雖然這裡酒水的品種不能和現代比,但顏色不同的果子釀一釀,也能出不同的色澤和口味。
在娘家時無聊,自己各種搭配。
得出幾種味道不錯的。
剛入夏的時候,拿來給她們幾個吃過,裝在琉璃盞裡,迷倒一片美人兒的心,也吃醉了一片。
結果還都上癮了!
“本想著叫你們一起去園子裡煮茶的,若是吃酒的話可得躲著來,被人瞧見可不好!就不去園子裡了,省得有不長眼的湊上來,敗興兒!她們倆人呢?”
柳氏笑著點頭:“明微自己也釀了一些果酒花酒什麼的,瑩瑩用花蜜醃製了一些果子,也都去拿了。今兒咱們不醉不歸!娘娘有孕,可就隻能瞧著咱們吃了!”
林濃拇指和食指比了個寒國男人都討厭的收拾:“就嘗嘗味道,不許告訴太子哈!”
柳氏瞧她這樣調皮,輕輕一笑:“好,就嘗個味兒!”
林濃瞧了她帶來的果酒。
品種很多,顏色豐富。
淺紅的櫻桃酒、粉紅的水蜜桃酒、淡黃色的青梅酒、橙黃色的黃桃酒、金黃色的金桔酒……琥珀色的青梅酒!
感慨,這些古代女人真的是心靈手巧,什麼都會!
“調個夏日櫻桃,你先吃一杯,不告訴她們。”
柳氏抿著笑,用力點頭。
開小灶,她喜歡!
林濃說。
讓柳氏來做。
將新鮮櫻桃搗碎,加上冰塊、黎朦子片(檸檬片)、一點點蜂蜜、黎朦子汁。
將鮮豔的櫻桃酒加入。
最後一點點烈酒提香。
就這麼簡單。
一杯夏日櫻桃酒完成啦!
雖然味道和現代做的,會有那麼一點點差距。
但放在這個時代,鮮豔的顏色、豐富的口味,足以征服許許多多的味蕾!
柳氏捧著水晶杯欣賞。
底層是暗紅色的新鮮櫻桃汁,櫻桃酒的淺色稍微淺一點,和櫻桃汁又融合了一部分,整杯酒呈漸變色,一片黃黃的黎朦子在其中十分亮眼,好看又新奇!
抿了一口。
清新,清香,微辣,冰涼……順著舌尖一點點滑進去,一路微辣的感覺,好爽!
眉眼輕彎,臉上哪裡還找得到什麼清冷之色!
“好喝!”
不由感慨,娘娘會的可太多了!
這副身體,就像是一座寶庫,總有挖不完的寶貝。
是個男人都會愛不釋手。
哪裡會有膩的一天?
怡然也得了一杯。
她天生好酒量,吃不醉。
但也不敢多喝,免得耽誤差事。
“承徽可要少喝一些,算著日子,您可要來月信的了。”
柳氏目光微動,笑著說:“娘娘的丫頭可比妾身身邊的那幾個,伶俐多了。”
餘光見有人進來,立馬回稟了:“主子,昭良媛來了。”
為了不讓人懷疑她們之間有關係,好方便她暗中盯著各處,私下很少來。
她的突然到來,讓林濃眼皮一跳:“良媛來,是有什麼事嗎?”
昭良媛福了福身,直接說出來意:“趙夫人被殺了。”
柳氏愣住,以為自己聽錯了:“什麼?”
林濃一怔。
她還等著這人鬨點兒什麼算計,突然就這麼死了?
不會。
事情肯定沒那麼簡單。
“自殺?暴斃?還是顯而易見的謀殺?”
昭良媛眼神微詫,隨即言簡意賅道:“謀殺,劉夫人在現場,身上很多噴濺血跡。”
柳氏茫然了須臾,皺眉不耐:“怎麼還逮著瑩瑩不放了!”
林濃端起調好的,飲了一大口。
“去看看那些人又想鬨什麼花樣!”
匆匆趕去命案現場。
在她們煮茶吹風時會去的園子裡。
那一段兒種了杏子和櫻桃。
趙蕊的屍體就在兩種果樹的交界處。
死不瞑目地瞪著雙眼,驚恐和不甘還未消散。
傷口在腹部,綠色的裙衫被染成了暗紅色,血液順著她的傷口流淌了很遠,收拾乾淨的青磚路上,有大片血跡。
如此情形之下,凶手逃離,肯定會踩到地上的血。
但是現在人很多,足跡淩亂。
看來踩到血液的很很多。
已經無法從鞋子上來判斷,凶手是誰。
而且。
凶器不在現場!